——李海艳家庭事迹
李海艳是村里公认的“桦树好儿媳”、远近闻名的“开明好岳母”。她和爱人夫妻恩爱、孝老爱亲,连爷爷奶奶去世之前都是李海艳帮着照顾的。李海艳还参加了村里的巾帼志愿服务队,家里家外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友爱邻里,热心助人,女儿婚礼新办简办,诠释了家作为爱的港湾的真谛,赢得了周围人们的赞美。
李海艳思想开明、眼界开阔,不重男轻女。大女儿订婚时,她们全家商定不向男方索要彩礼、礼金。她认为,现在一对夫妻养大一个孩子压力很大,几乎已经倾尽所有,如果孩子结婚女方再要高额彩礼,男方家庭负担简直太重了,不能让男方家庭因为孩子结婚成为贫困户,成为国家的负担。在为女儿办婚事时也不想让孩子们铺张浪费,正好村里搞“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仁孝”村,村广场设立了“仁孝石”,村服务大厅为结婚的新人准备花轿,借着婚事新办活动的契机,全家办了一场传统文明的婚礼。
结婚当天,女儿没有穿婚纱,穿了一身“中国红”,由四个帅小伙用花轿抬到了“村训石”旁边,郑重其事的读了一遍“仁孝”村训。在热闹的锣鼓声中,淳朴的村民们组成的迎亲队伍簇拥着花轿欢快地向前行进,村老年协会和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自发组织了传统大秧歌演出,村妇联主席亲自上阵敲锣打鼓,场面非常热闹喜庆,幸福和喜悦洋溢在两位新人的脸上。这样的新式文明婚礼让李海艳成了远近闻名的“开明好岳母”,给村里面其他的年轻人也起了个模范带头作用,在整个通河县掀起了健康向上、务实节俭的社会文明新风尚。李海艳说二女儿结婚也要婚事新办,要继续以实际行动移风易俗、倡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