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民政局托底线 救急难
织密关爱未成年女性援助网
近年来,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困”服务宗旨,倾心关爱弱势群体,积极保障改善民生,特别是在未成女性侵害案件预防与救助工作中,创新救助方式,加大救助力度,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突显了“救急解难”的托底作用。
一、突出摆位,制定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援助保障政策
为切实保障我区困难未成年女性的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解决她们遇到的教育、医疗等难题,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建立了局班子总体部署,分管局长亲自抓,低保科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制定了《南岗区民政局关于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与援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岗位目标,为做好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与援助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设立救助资金保障。拟定并报请区两办印发了《南岗区探索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设立总额为100万元的孤困儿童救助基金,由区财政列入每年财政预算,为各类困难儿童及困难家庭受侵害未成年女性救助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是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婚姻登记、低保救济等相关科室的协调联动和分工合作,完善主动救助职责、范围和任务,形成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的“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的工作机制。主管局长定期听取相关科室负责人工作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二、依托社区(村),织密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援助网格
为提高未成年女性侵害案件预防和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民政局坚持预防在先,动态管理,当好后盾。
一是实施网格化管理。为及时发现和预防未成年女性陷入困境,建立了主动发现制度,实施网格化管理。在全区157个社区、20个村建立了813个网格,由各社区(村)网格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和反馈,第一时间主动发现受到侵害或身处困境、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女性,并确保按规定采取必要及时救助措施,防止侵害发生或侵害进一步加剧,帮助其脱离困境。
二是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等特殊群体未成年女性建立名册和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回访制度,每年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进行入户走访核查,面对面了解特殊群体未成年女性的生活状况,调查有无受虐待伤害事情发生,确保特殊群体未成年女性在其亲属和政府的共同关爱照顾下快乐成长,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三是提供专业救助服务。通过与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康复治疗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项目合作的方式为未成年女性提供心理疏导、行为干预和技能培训等专业救助服务。积极引导支持医生、教师、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为受到侵害的未成年女性提供专业的志愿服务。目前,我区已与黑大社工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各类服务人员达1000余人。
三、强化落实,筑牢未成年女性解难送暖救助体系
区民政局加大对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对符合低保低困低收入条件的未成年女性家庭及时保障,实施多层次救助,确保有难必救,有急能解。
一是加大基本生活保障。全区有433名未成年女性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38户纳入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15名未成年女性孤儿纳入孤儿生活保障,为困境未成年女性,困境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的113名未成年女性每人每年按1,0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每年发放救助保障金达279万元。
二是实施教育救助。针对“三低”家庭中当年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未成年女性学生,每人发放一次性教育救助3,000元,每年有50余名困难未成年女性学生享受到该项政策;对正在接受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377名在校城乡未成年女性学生,按每月60元标准进行教育救助,每年发放教育救助金27万元。
三是强化医疗救助。每年资助500余名未成年女性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代缴个人应缴参保资金;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各类困难未成年女性实行进一步的住院医疗救助,今年截止目前,共支付医疗救助金近17万元。
四是推进临时救助。对于辖区内发生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受侵害未成年女性,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今年共救助未成年女性14人,支付临时救助资金45,000万元。针对辖区内延兴、文林、海城三所小学校80%以上的学生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数家庭生活较为困难,不能为孩子提供“营养午餐”的实际情况,区民政局主动对困难学生进行临时救助,按照一般困难学生救助500元、特殊困难学生救助2,000元的标准,救助在校女生500余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8万元。
四、协作共助,建实保护关爱未成年女性温暖格局
未成年女性保护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发挥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女性不受伤害。
一是立足区情,建立服务儿童的社区平台。在全区建设标准化“儿童之家”157处,实行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挂牌。发挥“儿童之家”阵地作用,组织有工作经验的专业社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儿童提供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素质课程等活动,重点开展未成年女性自护教育、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在全区形成了以繁荣社区、保健社区等千米社区为示范,以点带面的“儿童之家”运行格局。截止目前,依托社区“儿童之家”阵地,开展各项服务活动2800余次。
二是部门联动,为遗弃未成年女性寻找温暖的家。对于被父母遗弃的未成年女性(弃婴),区民政局与公安部门、市儿童福利院等多部门进行有效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第一时间将未成年女性(弃婴)送到儿童福利机构这个温暖的大家庭,并及时为这些在儿童福利院生活的未成年女性(弃婴)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仅从2014年11月至今,送到儿童福利机构28名女婴,每年为这些孩子发放低保金及节日补贴17万余元。
三是社会参与,助力未成年女性健康成长。探索未成年女性服务向社会化方向发展模式,区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元,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2014年南岗区社会组织幸福人生服务中心成立,服务中心设立了扶幼服务项目——幸福成长计划,针对困难家庭及农民工家庭的未成年女性开展综合素质(情商)训练、成长与发展辅导和心理咨询、家庭教育及成长与发展咨询等内容。今年,服务中心分别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比重较大的海城小学、125中学开展了试点工作,对26名3-5年级小学生和16名6-8年级初中生(其中女生占参加培训人数的50%左右)的“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进行团体培训、个体咨询和家庭辅导,促进了未成年女性基本素质和适应能力的提高,使未成年女性拥有一个心身健康、幸福快乐的童年。